封面新闻记者 谢颖
6月1日,庭审庭撕四川巴中市南江县人民法院正直法庭审理原告卢某、质证付某某与被告刘某某、时被第三人谭某某合同纠纷一案。告当庭审质证环节,毁证被告刘某某当庭撕毁原告出示的据被金额为50万元的收条原件,试图毁灭证据。罚款经承办法官及时阻止并从刘某某手中夺回,庭审庭撕才未导致该证据彻底灭失。质证
▲ 法官向刘某宣读处罚决定刘某某毁坏证据行为严重妨碍法庭审理秩序,时被并给案件审理工作造成困难,告当影响十分恶劣。毁证为严肃纪律,据被承办法官当庭训诫了刘某某。罚款经承办法官批评教育及释法说理,庭审庭撕刘某某最终认识到错误,诚恳向承办法官道歉并写下书面检讨。
6月7日,南江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再结合刘某某的认错态度及其情节轻重,依法对刘某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决定。